市住建局“一网通办”高频事项服务指南 | |||||||
序号 | 办理单位 | 事项名称 | 办理项名称 | 受理条件 | 所需材料 | 承诺时限 | 咨询电话 |
1 | 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 | 竣工验收合格后15日内 | 1.房屋建筑工程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竣工验收备案申请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工程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 4.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5.住宅使用说明书 6.施工单位签署的工程质量保修书 7.环保部门验收合格文件或准许使用文件 8.档案初验意见或档案接收证明文件 9.工程质量监督报告 10.工程造价管理机构对工程竣工结算文件出具的审查备案文件 11.竣工验收消防备案受理凭证 | 1个工作日 | 15717250806(移动号段座机) |
2 | 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手续办理 | 1、已经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2、施工现场三通一平、围挡、扬尘防治措施等符合要求; ; 3、施工图设计文件已按规定审查合格; ; 4、已经确定施工企业; ; 5、按照规定应当委托监理的工程已委托监理; ;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它条件。 | 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工伤保险缴费、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告知事项的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15717250806(移动号段座机) |
3 | 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 建筑工程质量监督手续办理 | 1、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2、施工、监理合同和中标通知书; 3、建设、施工和监理单位项目组织机构和负责人名单; 4、施工组织设计和监理规划; 5、图纸一套; 6、五方责任主体承诺书; | 资金证明、无拖欠工程款情形、工伤保险缴费、质量安全保障措施等告知事项的承诺书 | 1个工作日 | 15717250806(移动号段座机) |
4 | 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特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特殊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查 | 人员密集场所:1)建筑总面积大于二万平方米的体育场馆、会堂,公共展览馆、博物馆的展示厅;2)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五千平方米的民用机场航站楼、客运车站候车室、客运码头候船厅;3)建筑总面积大于一万平方米的宾馆、饭店、商场、市场;4)建筑总面积大于二千五百平方米的影剧院,公共图书馆的阅览室,营业性室内健身、休闲场馆,医院的门诊楼,大学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劳动密集型企业的生产加工车间,寺庙、教堂;5)建筑总面积大于一千平方米的托儿所、幼儿园的儿童用房,儿童游乐厅等室内儿童活动场所,养老院、福利院,医院、疗养院的病房楼,中小学校的教学楼、图书馆、食堂,学校的集体宿舍,劳动密集型企业的员工集体宿舍;6)建筑总面积大于五百平方米的歌舞厅、录像厅、放映厅、卡拉OK厅、夜总会、游艺厅、桑拿浴室、网吧、酒吧,具有娱乐功能的餐馆、茶馆、咖啡厅。特殊建设工程:1)设有以上所列的人员密集场所的建设工程;2)国家机关办公楼、电力调度楼、电信楼、邮政楼、防灾指挥调度楼、广播电视楼、档案楼;3)本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以外的单体建筑面积大于四万平方米或者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公共建筑;地下单体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五十米的居住建筑;4)国家标准规定的一类高层住宅建筑;5)城市轨道交通、隧道工程,大型发电、变配电工程;6)生产、储存、装卸易燃易爆危险物品的工厂、仓库和专用车站、码头,易燃易爆气体和液体的充装站、供应站、调压站。 |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设计审查申请表》 2.消防设计文件 3.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 6个工作日 | 15717250806(移动号段座机) |
5 | 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特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 特殊建筑工程消防验收 | 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形式,予以受理 | 1.《特殊建设工程消防验收申报表》 2.工程竣工验收报告 3.有关消防设施的工程竣工图纸 | 1个工作日 | 15717250806(移动号段座机) |
6 | 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 | 建筑工程施工许可核发 |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第八条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应当具备下列条件:(一)已经办理该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二)在城市规划区的建筑工程,已经取得规划许可证;(三)需要拆迁的,其拆迁进度符合施工要求;(四)已经确定建筑施工企业;(五)有满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图纸及技术资料;(六)有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的具体措施;(七)建设资金已经落实;(八)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 1.建筑工程施工许可申请表 2.建筑工程用地批准手续(国有土地使用证、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批准书、建设用地批准书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3.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4.中标通知书(按照规定可直接发包的工程应提供直接发包备案表) 5.施工合同 6.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合格书 7.建筑工程质量监督登记表 8.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登记表 9.建设资金已经落实承诺书 | 2个工作日 | 15717250806(移动号段座机) |
7 | 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商品房预售许可 | 1、已交付全部土地使用权出让金,取得土地使用证;2、持有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和施工许可证;3、拟预售项目工程进度符合要求;4、商品房项目预售方案网上备案已经通过;5、与预售资金监管部门签订商品房预售资金监管三方协议;6、预售商品房住宅类项目已选聘前期物业服务企业,并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7、属于分批次预售的,最小销售单位为栋;8、销售地下车库、车位的,已取得《规划设计条件(补充件-地下)》、已完善配建地下停车场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供地手续,补充签订《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或者办理国有建设用地划拨手续,土地用途已确定为配建停车场(地上主导用途);已完成地下停车场的地下建设用地使用权不动产登记,取得《不动产权证书》;已完成规划条件核实手续;配建地下停车位已纳入开发建设项目楼盘表管理(实测);配建地下停车场机械式立体停车设施,可按所占用的界限封闭、固定空间整体申请办理预售许可。 | 1.商品房预售许可申请表 2.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正、副本 3.房地产开发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 4.《土地使用权证》或《不动产权证》 5.《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正、副本 6.《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正、副本 7.建设工程施工合同 8.前期物业服务企业招投标备案表及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9.商品房预售方案 10.资金监管协议 11.规划方案总平面图 12.抵押权人出具的同意销售的书面说明 13.国有土地出让合同 14.投入开发建设的资金达到工程建设总投资的25%以上的材料 | 5个工作日 | 15717250806(移动号段座机) |
8 | 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 | 存量房交易网签备案 | 1、买卖双方达成房屋买卖意向,订立买卖合同。; 2、卖方将房屋交付买受人,买受人按约定支付房款。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存量房买卖合同 3.不动产权证 | 2个工作日 | 15717250806(移动号段座机) |
9 | 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租房承租补贴资格确认 | 公租房承租补贴资格确认 |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 1.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籍证明或者居住证明 | 10个工作日 | 15717250806(移动号段座机) |
10 | 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 | 公租房承租资格确认 |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非农业户口且完全民事行为能力,共同申请人具有本市城镇户口或持有本市居住证,申请人与共同申请人之间有法定赡养、抚养或扶养关系; 2、家庭上年度人均月收入低于3000元,单身居民低于3500元; 3、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16平方米。 | 1.湖北省公共租赁住房申请表 2.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身份证 3.申请人和共同申请人户籍证明或者居住证明 | 10个工作日 | 15717250806(移动号段座机) |
11 | 麻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 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 新建商品房交易合同网签备案 | 1、申请资料齐全并符合法定形式 2、符合合同法律规定 | 1.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2.商品房买卖合同 | 2个工作日 | 15717250806(移动号段座机) |
办事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00-12:00,下午14:30-17:30(夏季高温期间上午8:00-12:00,下午15:00-18:00; 冬季期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节假日除外
办理地点:麻城市沪蓉大道8号(市公安局车管所对面),麻城市政务服务中心
交通指引:市内乘坐6路、8路公交车至市政务服务中心站下车
温馨提醒:如您在办理本事项有疑惑时,请拨打窗口电话咨询;如您在办理过程中发现窗口人员要求您额外提交其他申请材料或要求提交的申请材料与本指南不一致的,请拨打12345电话反馈。